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出口退税管理办法
2026年1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2026年第5号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已实施十余年的2012年第24号公告。此次新规是适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落地的关键举措,通过系统性整合政策、优化办税流程、强化数字赋能,构建起“服务更便捷、管理更规范”的出口退税管理体系,为百万出口企业送上稳经营、降成本的政策红利。
此次新规出台具有鲜明的时代背景。一方面,2026年新《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正式施行,亟需同步完善出口退税管理规则,实现政策无缝衔接;另一方面,当前外贸企业面临单据流转繁、备案流程杂、申报时限紧等痛点,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合规成本偏高。数据显示,旧规下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备案需填报5张表单,部分业务变更因需结清税款耗时超1个月,制约了资金周转效率。新规的落地正是精准破解行业堵点,夯实稳外贸的制度基础。
新规核心亮点集中在四大维度优化,实现办税效率与合规管理双提升。其一,表单备案“一表通办”,将基础备案及4类特定业务备案的5张表单简并为1张通用《出口退(免)税备案表》,附送资料清单统一明确,备案效率直接提升55%,企业无需再在多份文件中“找依据、填表格”。
其二,流程管控更具弹性。针对企业变更退(免)税办法时暂无法结清税款、误选备案方式等常见问题,新规允许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先行办理变更,后续按规定补全手续、结清税款,彻底告别“先结清、再变更”的刚性约束,大幅提升企业经营灵活性。同时,将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从180天延长至36个月,为企业预留充足的单据收集和申报缓冲时间。
其三,数字化服务全面升级。在原有6类电子证明基础上,新增《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等3类证明电子化开具,实现出口退税证明全品类电子化,每年可减少3.6万户企业约11万份纸质证明报送。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即可完成全程线上办理,备案单证可采用影像化、数字化方式留存,保存期限明确为10年,大幅降低纸质档案管理成本。
其四,责任与风控精准适配。明确出口货物需满足“销售境外、报关离境、会计记账、按规收汇”四大条件,区分货物与跨境服务的收汇管理要求,实行“申报时不强制报送、核查时再提供”的差异化模式。同时厘清委托方与受托方责任边界,委托方对业务真实性、收汇负主体责任,受托方对生产经营行为负责,结合海关、外汇等部门大数据联网核查,构建“宽松准入、严格事后”的监管体系。
政策落地后已获得行业广泛认可。深圳某中小外贸企业财务负责人表示,新规实施后,办理退税备案变更从过去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线上即可完成所有操作,人力成本减少近三成。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人介绍,多数企业办理常规业务可实现新旧政策“无感切换”,多地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已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部分信用良好企业实现“当日申报、次日到账”。
业内专家建议,企业应主动适配新规要求:一是梳理内部业务流程,建立36个月申报期限预警机制,避免超期影响退税权益;二是规范数字化单证管理,确保报关单、合同、收汇凭证等“四流一致”,契合大数据核查要求;三是关注税务部门的政策提醒服务,及时获取退税率更新、申报异常等信息。
此次新出口退税管理办法的发布,是税务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出口退税管理从“管得住”向“服务好”的理念转变。随着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将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外贸市场主体活力,为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