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对中国多种木纤维板产品加征最高39.88%的反倾销税
2026年1月19日,越南工贸部正式发布第121/QD-BCT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多种木纤维板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分为2.59%和39.88%两档,其中39.88%的最高税率将大幅削弱多数中国出口企业的价格竞争力。此次终裁涉及6个越南税号的木纤维板产品,涵盖4411.12.00、4411.13.00等核心品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据悉,该案始于2024年9月25日,越南工贸部应本土企业诉求,对原产于中国和泰国的木纤维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25年9月5日,越方作出肯定性初裁,暂定征收与终裁税率一致的临时反倾销税,有效期120天。终裁公告明确指出,调查机构认定中国出口至越南的木纤维板存在倾销行为,且该行为对越南本土木纤维板产业造成重大损害威胁,二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这也是其实施贸易救济措施的核心依据。
从征税细节来看,本次终裁呈现明显的差异化税率特征。仅山东睿仕达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贸易商获得2.59%的单独低税率,其余所有中国木纤维板生产商和出口商均需适用39.88%的普遍税率。对比来看,泰国涉案企业税率区间为3.09%至20.20%,整体低于中国多数企业的适用税率。
此次终裁对中国木纤维板出口行业冲击显著,核心原因在于越南是我国该产品的第一大出口市场。数据显示,2025年1-9月,中国木纤维板对越出口量达50.1万吨,同比激增126%;2024年中国纤维板出口总额13.6亿美元,对越出口占比高达13.28%,越南市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于适用最高税率的企业而言,关税叠加将导致出口成本大幅上升,产品在越南市场的价格优势基本丧失,部分中小企业甚至可能被迫退出越南市场。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反倾销措施并非孤立事件,而是越南近期强化贸易防御的缩影。2025年以来,越南已针对中国钢铁、装饰纸等多个品类发起反倾销调查并征收高额关税,税率区间从4.43%到37.13%不等,贸易保护倾向明显。背后逻辑在于,随着越南本土制造业升级,其对低价进口产品冲击本土产业的担忧加剧,通过贸易救济措施为本土企业构筑“保护墙”,争取产业调整和升级时间。
面对严峻形势,相关企业并非无应对空间。业内人士建议,企业首先应核对自身产品税号归类及适用税率,确认是否符合单独税率申请条件;其次可依托专业法律机构,在符合越南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申请税率复审和调整。长期来看,企业需加快转型步伐,一方面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和技术含量,以差异化竞争突破关税壁垒;另一方面可开拓东南亚其他市场或深耕国内市场,分散单一市场依赖风险。
此外,行业协会应发挥桥梁作用,推动企业抱团应对,加强与越南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商,维护公平贸易环境。目前,已有部分企业开始探索与越南本土企业合作建厂或开展产能合作,通过本地化生产规避关税影响。在全球贸易摩擦加剧的背景下,中国木纤维板企业唯有主动适应市场变化,提升核心竞争力,才能实现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