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要求自查境外收入,2022-2024年纳税情况成重点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通过权威渠道发布重要提示,明确要求取得境外所得的纳税人对2022年至2024年期间的纳税情况开展全面自查,确保依法履行申报纳税义务。此次自查覆盖居民个人及外贸企业等多元主体,依托CRS跨境信息交换机制与金税工程大数据支撑,标志着我国跨境税收监管进入常态化、精准化阶段,对外贸行业合规经营提出更高要求。
本次自查的核心范围与主体界定清晰。自查对象包括两类核心群体:一是中国税务居民个人,即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需就全球所得履行纳税义务;二是存在境外经营、投资、收入结算的外贸企业,尤其针对通过亚马逊、Shopee等跨境平台开展业务,或通过离岸公司、境外账户收取款项的企业。自查时段聚焦2022-2024年,这一期限契合《税收征管法》三年追征期规定,特殊情形下追征期可延长至5年。
从自查内容来看,外贸相关场景的境外所得是监管重点。具体涵盖五大类收入:境外任职受雇、提供劳务取得的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境外投资产生的股息、红利、利息收入,包括跨境股权分红、海外理财产品收益等;境外财产租赁与转让所得,如境外房产出租、跨境股权及股票交易收益;境外经营所得,包括外贸企业境外分支机构经营利润、个人在境外从事商业活动收入;以及特许权使用费、偶然所得等其他应税收入,且无论收入是否汇回境内,均需纳入自查范围。
政策密集推进背后,是跨境税收监管能力的显著提升。当前我国已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现CRS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结合金税工程三期、四期系统的大数据分析能力,税务部门可精准比对境外账户流水、收入申报数据,有效识别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违规行为。此前湖北、山东、上海等多地已曝光境外收入未合规申报案例,部分纳税人因漏报境外股票收益、跨境劳务报酬,被要求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警示意义突出。
对广大外贸从业者而言,自查整改既是法定义务,也是风险规避的关键契机。税务部门明确实行“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立案稽查、公开曝光”五步工作法,主动自查补报可依法获得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的待遇。若逾期未整改或被核查发现违规,将面临多重风险:除补缴税款外,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可处少缴税款50%至5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逃税罪,面临刑事处罚,同时影响个人及企业纳税信用,制约跨境经营活动。
针对外贸行业特点,专业合规建议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厘清收入边界,严格区分个人境外所得与企业跨境收入,杜绝将外贸企业境外销售收入转入个人账户,避免被认定为个人应税所得而加重税负;二是规范材料准备,整理2022-2024年境外收入合同、付款凭证、境外完税证明(需附中文翻译件)等资料,确保申报数据可追溯;三是优化申报操作,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个税APP或线下办税厅完成申报,涉及境外已纳税额的,可按规定在抵免限额内抵扣,避免双重征税。
此次自查并非临时监管动作,而是我国完善跨境税收征管、维护国家税收权益的重要举措。随着外贸行业全球化布局深化,境外收入合规申报将成为常态化要求。建议外贸企业及从业者尽快梳理近三年境外纳税情况,主动完成自查整改,必要时咨询专业财税机构,筑牢合规经营基础,为跨境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