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电商税务新规:年收入超10亿越南盾需开具发票
近日,越南税务部门于3月9日正式重申电商领域税务管理要求,明确规定在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的个人及家庭企业,若年收入达到或超过10亿越南盾,必须依法开具发票。该要求源自越南第68/2026/ND-CP号法令及第18/2026/TT-BTC号通函的核心内容,标志着越南电商税务监管进一步规范化,对布局越南市场的跨境卖家及本土电商从业者提出了明确的合规要求。
近年来,越南电商市场高速发展,线上交易规模持续扩大,但税务申报不规范、发票管理缺失等问题也随之凸显。此次新规的重申与落地,核心目的是规范电商行业税务秩序,堵塞税收漏洞,同时推动电商行业从粗放式发展向合规化、规范化转型,兼顾税收公平与行业健康发展,这也是越南政府完善数字经济监管体系的重要举措。
新规最核心的要求的是发票开具门槛的明确——年收入≥10亿越南盾的电商经营主体(个人及家庭企业),必须严格依法开具发票,包括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确保每笔交易都有合规凭证,实现交易全程可追溯。值得注意的是,年增值税应税收入达到或超过10亿越南盾的主体,还需强制注册并使用电子发票,新成立或上年收入不足10亿越南盾但年内累计达标者,需在达标后30天内完成电子发票注册。
为兼顾不同规模经营主体的实际情况,新规对纳税主体实行分层管理,明确了不同收入档位的申报要求与计税方式,更具灵活性与可操作性。具体来看,年收入在5亿越南盾及以下的经营主体,无需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但需在次年1月31日前按实际收入完成税务申报,履行申报义务;年收入在5亿至30亿越南盾之间者,可自主选择按营业额百分比计税,按季度申报缴税,无需强制执行完整会计制度;
而年收入超过30亿越南盾,或年收入在5亿至30亿越南盾但选择按实际收入计税的主体,则需按月或季度预缴税款,并在次年3月31日前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同时需准备完整成本凭证和会计账册,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制度。此外,新规明确,已在具备在线支付功能的电商平台被代扣代缴的税款,可在年度汇算时抵扣,避免重复缴税。
越南税务部门表示,未来将进一步加强电商领域税务监管,重点核查发票开具合规性与税务申报真实性,对违规主体将采取罚款、限制经营等处罚措施,后续还计划将该发票规定延伸至传统市场年收入超10亿越南盾的个体经营者,实现全渠道税务监管全覆盖。
对于布局越南电商市场的跨境卖家而言,此次新规需重点关注。尤其是通过Shopee、Lazada等平台在越南开展业务的个人及家庭经营主体,需及时梳理自身年度营收情况,对照新规要求落实合规义务:营收超10亿越南盾的需尽快完善发票开具流程,按要求完成税务申报;不同收入档位的卖家需精准匹配对应计税方式,留存好交易凭证与税务资料,避免因违规面临处罚。
业内人士分析,此次新规的落地是越南电商行业合规化的重要信号,将淘汰一批违规经营主体,为合规卖家营造更公平的市场环境。跨境卖家需主动适配新规,提前梳理税务流程,确保经营全流程合规,才能在越南电商市场实现长期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