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出口退运政策延续:红利与合规门槛同步提升至2027年底
2月上旬,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2026年第16号公告,明确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优惠政策正式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此次政策延续既为跨境电商企业持续减负、破解退运痛点,也进一步收紧合规管控,红利与合规门槛同步提升,彰显主管部门“边试验边调整”的审慎态度,为外贸企业规范开展退运业务划定清晰边界、提供明确指引。
公告明确了政策延续后的核心细则,覆盖适用范围、退运要求及优惠内容,兼顾政策稳定性与实操性。适用时间方面,政策覆盖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申报出口的商品,无缝衔接此前政策周期,避免企业出现政策衔接空档期。退运时限严格规定为商品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且仅针对滞销、退货两种原因,需原状退运进境,其中1210项下出口商品需自出区离境之日起6个月内退运至境内区外。
优惠红利持续释放,精准降低企业退运成本。政策明确,符合条件的退运商品可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全额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则参照内销货物发生退货的有关税收规定执行。这一优惠直接免除了企业退运商品的进口税负,减少资金占用,破解了此前企业因退运成本过高而弃置海外商品的困境,尤其利好薄利多销的中小跨境卖家。
与红利相伴的是合规门槛的同步提升,多项明确要求划定企业操作红线。公告设置的重大门槛尤为关键:出口时已办理退税的商品,企业必须先行补缴已退税款,方可申请退运税收优惠,未补缴税款直接申请将直接受阻。同时,政策明确排除食品类商品适用,此类商品退运无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需企业提前区分品类、规避误判。
海关律师网专业解读指出,此次政策是“限时、限范围”的精准设计,企业最易失误的三大环节需重点规避。一是操作顺序颠倒,未补缴已退税款即申请退运免税;二是超期退运,超出6个月时限仍试图享受优惠;三是商品状态不符,退运商品未满足“原状”要求。据悉,“原状退运”指商品最小形态与原出口时基本一致,不得加工改装,拆箱、检验等行为不影响判定,但未经证明的使用痕迹将导致无法享受优惠。
针对政策要求,公告同步给出明确的外贸人行动指南,助力企业合规享受红利。其一,建立退运商品专项管理流程,对于跨境电商出口占比高的企业,需搭建从出口申报、退运申请、材料准备、税费补缴到优惠申请的全流程管理制度,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同时妥善留存出口报关单、退运原因说明等材料,滞销退运需提供自我声明,退货退运需提交平台退货记录或返货协议。
其二,谨记核心操作顺序,补缴出口退税必须在申请退运免税前完成,且需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该证明是海关审核的“通行证”,顺序颠倒将直接导致退运业务受阻,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线办理补缴及证明开具手续。
业内人士表示,政策延续为跨境电商企业注入信心,而合规门槛的提升则推动行业摆脱野蛮生长,进入规范发展新阶段。企业需精准把握政策细节,平衡红利享受与合规运营,提前梳理退运流程、规避常见失误,才能充分借助政策红利降低运营成本,实现稳健发展,在复杂的跨境贸易环境中提升抗风险能力。